消委會表示,今年首7個月收到279宗有關網購物流服務的投訴,按年增131宗或88.5%。 有投訴人透過內地A電商平台購買電腦顯示屏,平台列明貨品支持香港「本地退」。投訴人收貨後發現顯示屏有問題,將貨品退回平台在香港的合作物流商營業點,但職員指因系統故障未能即時辦理,其後更指不支持香港「本地退」,要求投訴人取回貨品。消委會介入後,投訴人獲退貨及退款。 有投訴人收到B速遞公司短訊,提醒要在24小時內到指定智能櫃取件,否則收取逾期費用,投訴人在限時內取件,但仍被收取10港元逾期費用,消委會介入後,B公司解釋因系統技術問題,最終退回相關費用。 有投訴人在網購貨品後,選擇C物流公司以「包郵」方式集運到港,並揀選與該公司合作的自提點取貨。投訴人收到C公司貨件送達的短訊後,即晚到自提點取件,但被告知貨件已被取走。該公司其後向消委會確認貨件遺失並向事主賠償。 (ST)
<匯港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