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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7:10:32

聯交所向萬馬控股(06928)兩前董事作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及譴責

聯交所對萬馬控股(06928)前執行董事兼主席馬小秋及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金來林,作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及譴責,認為兩人均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職務。 上市委員會裁定,該兩名董事違反了《上市規則》,未有配合上市科及證監會各自的調查;同時未能履行《上市規則》下的責任的情況嚴重。 證監會此前就萬馬控股或關連人士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展開調查,向兩人發出通知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文件,但都無獲回覆,因此將事宜轉介聯交所。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表示,此案突顯董事忽視基本責任需承擔的嚴重後果,證監會與聯交所策略性合作,持續帶來有力執行成果,確保敷衍塞責的違規者無法輕易逃脫責任,將繼續維持最高標準的市場誠信,維護投資者對香港金融市場的信心。 港交所(00388)上市監管及規則執行主管嚴玉瑜表示,不配合調查屬嚴重不當行為,定會對不合作董事作出適當制裁,提醒發行人和董事,務必全面配合上市科及證監會的調查,並及時提供準確完備的最新資料。 (ST)

<匯港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