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禁止凱銀國際(香港)的大股東、董事兼前核心職能主管朱紅進行任何受規管活動12個月,由2025年8月16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止,並處以罰款40萬元,原因是她在管理多隻私人基金時犯有缺失。 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間,凱銀為一隻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基金的數隻子基金的投資經理及/或顧問。在關鍵時間內,朱紅的職責包括代表子基金批准借貸協議,及實施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內部監控程序。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朱紅在管理有關基金時,沒有履行她作為凱銀董事兼負責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核心職能主管的職責。 證監會在決定採取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朱紅承認責任並有悔意,以及她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ST) *詳情見:https://apps.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25PR125 (ST)
<匯港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