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孟加拉國簽訂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透過加強相互投資保護,增強投資者信心和擴大雙邊投資流動,以進一步鞏固兩地的經貿聯繫。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期間,與孟加拉國商務、工業、紡織和黃麻部長簽署該份投資協定。丘應樺表示,孟加拉國經濟迅速擴張,成為香港重要的貿易和投資夥伴,雙方的經貿關係長久而穩固,這份投資協定標誌雙方進一步加強聯繫邁向新里程。 他續指,投資協定確保雙方的投資者在對方境內的投資享有對等的保護,有助加強投資者到海外投資的信心。香港一直致力擴大投資協定的網絡,尤其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以促進雙向投資流動,帶動雙方經濟發展並達致共同繁榮。 根據協定,兩地政府須為對方投資者提供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視性對待其投資;在徵收投資時作出賠償;以及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外地等。協定亦規定投資爭端可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解決,包括調解和仲裁。協定將在雙方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生效。 繼2023年10月和2024年3月分別與土耳其和巴林簽訂投資協定後,是次與孟加拉國簽署的投資協定是現屆政府簽訂的第3份同類協定。連同孟加拉國,香港至今已與34個外地經濟體簽訂25份投資協定。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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