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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2 11:38:02

洪聖古廟和赤柱清真寺被列法定古蹟

政府刊憲,公布古物事務監督(即發展局局長),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將位於灣仔的洪聖古廟和赤柱的赤柱清真寺列為法定古蹟。 洪聖古廟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是區內現存最古老的廟宇之一,估計建於1847至1852年間,供奉「南海之神」洪聖。古廟一直是重要的宗教和祭祀場所,早期曾供善信安放神主牌,因而與灣仔社區建立緊密聯繫。 古廟體現傳統嶺南民間建築風格,並與毗鄰的天然岩石巧妙相融,具有極高的建築價值。古廟的原貌保持度甚高,其歷史構件和裝飾,包括石雕、灰塑、花崗石人物雕像,以及在1909年建造的石灣脊飾均保存完好。 赤柱清真寺位於赤柱監獄內,建於1936至1937年間,是香港第二古老的清真寺,也是全港唯一一座坐落於監獄建築群的清真寺。該清真寺由監獄署(懲教署前身)的印度和巴基斯坦籍穆斯林員工,聯同本地印度社群共同倡議、捐助並興建。 赤柱清真寺是香港罕見的建築類型,以巴基斯坦拉合爾的巴德夏希清真寺為藍本,採用對稱布局,沿東西向的軸線而建,朝向麥加的克爾白(又稱卡巴天房)。混凝土平屋頂的邊緣築有垛口式女兒牆,拱廊式立面則飾有馬蹄形和蔥形的裝飾拱券。赤柱清真寺沒有設置常見的宣禮塔,但採用形似宣禮塔的柱子作裝飾,依然展現出濃厚的伊斯蘭建築特色。清真寺大致保持原貌,僅為配合日常運作而曾進行少量改動。 (WL)

<匯港通訊>